房产一直是谈婚论嫁的重要议题,有房和没房,那可是不一样的待遇。有了房子,女方的彩礼可能会降低;没有房子,那相亲的时候可能会被对象嫌弃。那在婚姻法里,对于房产分配是怎样规定的呢?
对于房产一般有三种情况,即是:婚前、婚后及父母出资购买,下面就详细说明。
1、房子在婚前购买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登记结婚前,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支付了购房全款的,婚后房子仍然是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发生转化。如果婚前只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款的,财产分割的时候只分割共同还款部分。
2、婚后买房的
结婚买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平等均分。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父母出资购买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这里的婚前是指领结婚证之前,并不是办了酒席之后。如果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的,并登记在子女名下,无论是小夫妻结婚前,还是结婚后,都算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是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