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口急剧增加的时候,我们国家也制定了一些二胎政策以维持人口的稳定增长,但是现在随着人们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很多人觉得带一个孩子已经很累了,甚至有些夫妻打算不要孩子,因为所处环境的变化,我们也出台了关于二胎的新政策,那么对于二婚和再婚的夫妻来说,还能不能生二胎或者三胎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二婚和初婚可生二胎吗

一般可以,根据不同地方规定不同,二婚家庭能否生二胎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而定。
对再婚夫妻再生育政策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授权于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及常委会制订。可查阅经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生育调节”部分,那上面应该明确了再生育政策,可自行对照。如果经对照后,认为自己是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可及时向当地计生部门提起再生育申请。

《宪法》第二十五条。

二、再婚夫妻可以生三胎吗

目前,国家放开了全缅二胎政策,然国内的生育率依然不如预期,从目前的数据来看,放开三胎是早晚的事儿,不过,现在,政策仍未有松动的意思,所以,目前来讲,生三胎还是违法的,孩子生下来,一般还是要按照2. 5至3倍于当地居年均纯收入的标准来罚款的。不过,只要你符合下面这些条件,还是可以给法生三胎的:

(一)夫妻性育两个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不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姑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生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女再婚男初婚能生几个

目前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存在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情况。为避免地方性立法的不平等,需要在更高位阶的立法上尽可能统一标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九)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关于生二胎和三胎的问题,夫妻们还是要根据自己婚姻的实际状况来了解,孩子是最纯粹心灵的反应,可以说我们有很多东西都是孩子教授的,想要生孩子的夫妻们肯定也会从孩子身上找到那个曾经热血沸腾的自己,那是我们永远的念想。